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這是“稅收法定原則”第一次寫入黨的重要綱領性文件中。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也將“財政稅收”作為“加強重點領域立法”的任務。這一原則逐漸從法學界內部的呼吁發展為社會普遍關心的熱點,并得到了國家機關的積極回應。
在建設法治中國的歷史進程中,必須以法治方式處理好國家與納稅人、立法與行政、中央與地方等多維度的關系,而稅收同時涉及這些方面,因而更加需要以高位階的法律確認各方關系,從而實現納稅人依法納稅、征稅機關依法征稅、國家依法取得財政收入。新《立法法》邁出關鍵步伐。2015年3月1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新修訂的《立法法》,將第8條原先規定實行法律保留的“稅收基本制度”細化為“稅種的設立、稅率的確定和稅收征收管理等稅收基本制度”,且單列為一項,位次居于公民財產權保護相關事項的首位。這堪稱我國稅收法治乃至整個依法治國進程中的里程碑事件。
稅收法定原則應處理好與稅制改革的關系。目前,稅制改革的任務十分艱巨。對于稅制這樣一項涉及社會方方面面、事關千家萬戶切身利益的改革,其決策、實施過程應嚴格遵循稅收法定原則的要求,全面納入法治軌道。落實稅收法定原則與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是相輔相成的,稅制改革必須嚴格按照稅收法定原則推進,稅收立法也要主動適應改革需要,起到引領規范作用。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將促進和保障稅制改革規范、平穩、順利開展。
當然,落實稅收法定原則需要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要求短時間內將所有稅種都制定法律,可能并不現實,更為理性的選擇是分清輕重緩急,將條件相對成熟、社會關注度最高的稅種先行立法。結合本輪稅制改革,“營改增”和房產稅改革是主要推進方向。相比之下,房產稅立法又更顯重要。房產稅是直接稅,納稅人對增稅的反應最為敏感、直接,因而必須通過立法來推進改革,以程序正當性保障目的正當性。
而日前,由財政部、稅務總局、環境保護部三部門共同起草的環境保護稅法草案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草案提出在我國開征環境保護稅,這也是自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要求、《立法法》對稅收法定作出明確規定之后,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首部單行稅法。在稅收法定原則取得突破性進展的背景下,環保稅法的制定具有標志性意義,其對于稅收法定原則的落實可以為其他稅法的制定提供范本。
立法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工作,歷經立項、起草、審議、修改等多個環節,需要各相關方面共同配合,也不可避免地會受到各方利益的影響。稅收法定原則在很多國家被叫作法律保留事項或議會保留事項。在中國,立法是人大的專有權力,應該由其行使,十八屆四中全會中進一步明確要發揮人大主導立法的作用。涉及稅收的立法也應當在人大的主導下進行,以保證稅收法定原則真正落地。(來源:學習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