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設立個人所得稅處背后:改革指向分配不公問題
近日,財政部調整了稅政司所得稅處的機構設置,將其拆分為企業所得稅處和個人所得稅處。盡管目前稅政司網站的機構設置中尚未體現這一更改,猜測個人所得稅改革即將拉開帷幕的聲音不斷。
澎湃新聞聯系到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稅收系主任朱為群教授,對于稅政司這一機構設置變動,他認為,這和個人所得稅改革正式開始之間“沒有特別必然的關聯,但也有一定的相關性,個稅的管理機構單列出來以后,個稅改革工作更加具有針對性”。
今年以來,個稅改革成為熱詞,財政部前部長樓繼偉曾表示,個稅改革正在積極推進中。據了解,今年兩會期間,樓繼偉曾透露,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改革方案已經提交國務院,計劃將在今年提交全國人大審議。
朱為群告訴澎湃新聞,從分類課征向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制度調整,這一目標實際上在1996年時就已經被全國人大寫入報告中,獲得認可。對于改革進程比較緩慢的原因,朱為群認為,這是因為“缺乏路徑的計劃,沒有分步實施的改革路線圖”,而這也是目前改革的難點所在。
在他看來,中國個稅改革的路徑圖可分三步:第一步實行同類所得由分次或分月計征改為按年計征;第二步將性質相同或類似的所得由分類計征改為合并計征;第三步由按個人分別計征改為按家庭合并申報納稅。
個人所得稅和每個人息息相關,它的改革意味著什么?和現行的個人所得稅制度會相比,有什么區別?
朱為群表示:“從改革所要解決的問題來講,它應該是改變不同收入群體之間分配不公平的問題。我認為這是它的核心問題。”
中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是分類課征的模式,針對不同類型的所得有不同的扣除標準和稅率。按照漸近成型的改革方案,改革后的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制度會效仿國外普遍適用的“基本扣除+專項扣除”模式。朱為群介紹道,基本扣除也可稱為生計扣除,針對的是維持基本生活所需要的費用;專項扣除針對的包括“跟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成本支出”和“跟取得收入沒有直接掛鉤但在基本扣除里無法反映的大額支出”,后者是目前的個人所得稅制中尚未覆蓋的。
“我們現在討論到家庭子女教育的支出,這在基本扣除當中可能考慮不到那么多。如果一個家庭有幾個孩子上學,開支特別大,可能看起來收入還不錯,但實際上負擔能力不高。還有就像住房貸款,有些有房貸的人背了一大筆債,有一筆固定的月供要支出,盡管看起來收入也不低,但是扣除了月供和不得不扣除的項目之后,他的凈收入可能也不那么多。”朱為群向澎湃新聞分析道,“這些問題目前在個人所得稅里是沒有考慮到的,沒有考慮到剛才所說的專項扣除。這就導致有些人還是感覺到負擔重。如果改到綜合征收之后,這些問題可以在統一的范圍里面一起來考慮,稅收負擔合理分配的問題就相對容易解決。”
那么,個稅改革是否代表著個體的稅收負擔將減輕?
朱為群認為,這不一定,需要看具體的稅制設計,“通過個人稅制改革,是總體上降低稅負,還是說只考慮內部的結構,緩和內部不用人之間不公平的問題。這兩個目的不一樣,所以涉及到每個人的時候,情況就完全不一樣,很難籠統地講是降稅還是增稅,可能有些人是降,有些人是增的。”
而據樓繼偉表示,個稅改革將進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對高收入者提高征收率的同時完善政策。(來源:中國青年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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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6-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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