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舉化解鋼鐵、煤炭過剩產能
2016年以來,根據中央的統一部署,有關部門和地方制定并實施了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在條件比較復雜、困難明顯增多的情況下取得了較好成效,預計可以超額完成鋼鐵、煤炭去產能的年度目標任務。但必須清醒地認識到,2017年去產能的任務仍然較重,需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繼續壓減鋼鐵、煤炭過剩落后產能。
總的來看,2017年推動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的難度比較大,特別是最近一個時期,鋼鐵、煤炭的價格均有相當幅度的回升。盡管如此,必須確保完成化解過剩產能的相關任務。應抓住處置“僵尸企業”這個牛鼻子,充分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嚴格執行環保、能耗、質量、安全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推進企業兼并重組、債務重組或破產清算。應妥善處理保持社會穩定和處置“僵尸企業”的關系,在設計實施去產能方案的同時,配套設計實施好企業人員安置方案,確保相關人員安置工作落實到位。在具體推進過程中,應盡可能多兼并重組、少破產清算。可鼓勵行業領軍企業和優質企業對本行業的“僵尸企業”進行兼并,達到既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又提高產業集中度的目的。國內外實踐充分證明,無論什么產業,在市場供過于求的情況下,只有適當提高產業集中度,才能使市場份額較大的企業具備從事創新研發的力量和積極性。否則,企業只能把精力用在降低價格、搶占市場份額上。應嚴格執行程序,堅持公開透明操作,盡可能讓債權銀行全程參與,最大限度地避免逃廢債。同時,允許和支持銀行與企業通過協商,按照市場化方式開展銀行債權轉股權,在轉股資產定價、資金籌集、管理和退出股權等環節切實尊重銀行債權人權益和選擇權,實現銀行和企業雙贏。防止已經化解的過剩產能死灰復燃,避免一個地方的產能減了、另一個地方又有新產能上馬或關閉停產的企業又重新生產的情況出現。引導金融機構實行差別化的信貸政策,根據不同情況對不同企業做到有保有壓。切實搞好統籌兼顧,不要一方面辛辛苦苦地在某個領域去產能,另一方面又大量進口該領域的相同產品;對有關產品一時出現的局部供應偏緊現象,可采取精準供給等措施,確保供需基本平衡和價格穩定。貫徹落實開放發展理念,大力拓展產能國際合作新空間,圍繞利用好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抓住“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非洲、拉美地區等發展中國家大規模開展基礎設施建設的歷史機遇,積極引導產品出口和企業走出去。同時,鼓勵支持國內相關企業主動參與國際市場競爭,通過公開公平競爭加快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步伐。
分類調控化解房地產庫存
目前,我國房地產市場呈現分化狀態:一二線城市中的熱點城市房價較高且持續上漲,三四線城市房地產庫存仍然較多。針對這種情況,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要堅持分類調控,因城因地施策,重點解決三四線城市房地產庫存過多問題。這為做好下一步化解房地產庫存工作指明了方向。
對于房價上漲壓力較大的熱點城市,應適當調整土地政策,合理增加土地供應,提高住宅用地比例,同時注意盤活城市內的閑置和低效用地,以增加住房有效供給。落實人地掛鉤政策,根據人口流動情況分配建設用地指標。特大城市應加快疏解部分城市功能,這樣一方面可以緩解城市中心地帶的土地、人口等壓力,進而減輕住房供應壓力;另一方面可以帶動周邊中小城市發展,形成功能布局合理、環境容量和生態空間均有明顯改善的城市群。還應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破除制約房地產業平穩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比如,可以加快住房租賃市場立法,加快機構化、規模化租賃企業發展。同時,加強住房市場監管和整頓,規范房地產開發、銷售、中介等行為,為實現城鎮居民住有所居創造良好的條件和環境。
對于房地產庫存較多的三四線城市,應重點把去庫存和促進人口城鎮化結合起來。通過加快農民工市民化,以滿足新市民住房需求為主要出發點,擴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渠道,消化房地產庫存。為此,需要采取以下思路和措施:一是按照發展城市群的要求,推進三四線城市與特大城市之間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提高三四線城市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水平,增強其對農業轉移人口的吸引力。二是研究出臺配套政策,鼓勵和支持農民到三四線城市買房。比如,可以設立住宅政策性銀行,為農民進城購房提供低息貸款;設立政策性住房擔保公司,為農民向銀行申請房貸提供擔保;等等。三是抓住當前經濟結構調整的機遇,抓緊研究出臺相關政策,充分運用市場機制和經濟手段,推動相關產業落戶中小城市,讓到城市購房的農民能夠盡快找到工作,在城市長期定居。有關調查表明,許多農民之所以對到中小城市買房猶豫不決,就是擔心在城市安家落戶后找不到穩定工作、沒有穩定收入;擔心城市的生活費用明顯高于農村,時間長了會支撐不下去,最后還得返回農村。因此,在積極幫助農民進城買房的同時,還應積極對進城農民開展培訓,幫助他們盡快掌握一技之長和相關知識,解決其進城定居面臨的就業困難等問題,讓他們盡快熟悉和融入城市生活。
綜合施策既穩增長又降杠桿
去杠桿的主要目的是防范化解金融風險。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后,由于國內外市場需求持續低迷,我國許多生產力無法在市場上實現,導致產能過剩,而這些過剩產能中相當一部分對應的是銀行信貸。所以對我國來說,當前保持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必須在實體經濟領域去產能、在金融領域去杠桿。根據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去杠桿的主攻方向是在控制總杠桿率的前提下,把降低企業杠桿率作為重中之重。這一要求的實質是:去杠桿必須既有利于穩增長,又有利于防范化解金融風險。
貫徹落實中央的這一要求,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穩健的貨幣政策應精準適度。統籌運用各類貨幣政策工具,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和社會融資總量適度增長;完善利率形成機制和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促進金融市場體系健康發展,適時適當擴大直接融資比重,有效增加對實體經濟的資金供給;優化信貸結構,支持重點領域、薄弱環節和小微企業發展;推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取得更大實效。二是著力完善股票市場。這不僅關系金融和企業發展,而且關系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在目前亟須推進企業兼并重組、優化產業結構的形勢下,有效發揮股票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顯得尤為重要。應組織力量,加緊對股票發行制度、監管制度和風險防范機制等進行深入研究,盡快提出一些針對性強、標本兼治的政策措施。三是切實做好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工作。建立健全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體制,控制地方融資平臺債務過快增長。在采取這些措施的同時,還應積極穩妥推進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加強全方位監管,防范可能出現的股市、匯市、債市、樓市風險,防止“交叉感染”。(來源: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