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幾乎每年的全國“兩會”上,都有人大代表提出提高個稅起征點的提案,因涉及每個人的收入,這些提案總會引起坊間熱烈討論。今年全國“兩會”未到,有關提高個稅起征點的問題已經開始預熱了。這次首先亮相的是“反方”。去年年底,有消息說個稅改革正在提速推進,個稅改革方案有望在2017年上半年出爐。而談到個稅改革,必然會涉及個稅起征點的問題,專家解釋說,個稅設計的初衷是調節高收入、緩解因社會收入分配不公而造成的矛盾,從貧富分化的角度看,提高起征點會造成劫貧濟富的傾向,因為高收入者降稅幅度更高,這就會使財富更加向中高收入人群集中,所以他們的結論依然是一味地提高費用扣除標準是不太現實的。
財政稅收是一門專門的學問,普通老百姓不太容易理解其中的奧妙,不過一般的常識還是有的,國人稅負的高低,不同立場的人會有不同的結論。而個稅起征點的高低,幾乎所有的人都會有切身感受,因為在收入固定的情況下,起征點低,國家征收的就多,留在納稅人兜里的錢自然會減少,相應的,起征點高了,納稅額減少,老百姓腰包相對會鼓一些,“此消彼長”的道理是顯而易見的。
上世紀八十年代,我在法律系念本科,學到稅法部分時,了解到個稅起征點(規范的說法是“個人所得稅免征額”)是800元。當時還和同學們開玩笑,說啥時候咱也有資格繳納個人所得稅就好了。那時候物價水平也不高,上四年大學的花費總共也就兩三千元錢,屬于錢“相當值錢”的時代。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的收入也開始逐步提高,而個稅起征點卻始終固定在800元這一節點上長期不變。二十多年后,經過多方呼吁,個稅起征點終于開始松動,2006年1月1日起提高到了1600元,2008年3月1日起提高到2000元,而從2011年9月1日起提至3500元之后,至今再沒有發生過變化。這兩年大家的收入雖略有增長,但其漲幅卻遠遠跟不上物價上漲的速度??粗べY卡上被扣掉的稅款,大家不僅“肝兒疼”,而且“肉疼”。
因此,提高個稅起征點時不時地就會成為熱點話題。從稅收部門的角度看,當然是希望收得越多越好。專家們似乎認為提高個稅起征點后,富人們的降稅幅度會更大,交的稅也更少。其實真正的土豪,即便你將個稅起征點提高三至五倍,對他們來說也是九牛一毛,而對普通百姓來說,“節省”下來的部分可能就是一個月的房租或生活費,其涵義是完全不同的。
說到稅負的公平,并不僅僅單純地提高個稅起征點這一招兒,應該考慮的因素其實很多。比如說全國一刀切地設置同一個起征點是否合理。以目前的3500元為例,如果是在北上廣深這樣的一線城市,這點兒錢恐怕只能勉強維持溫飽,而在西北或欠發達地區,可能就要算是比較高的收入。工資水平方面各地有差異,相應的物價及消費水平也不同??紤]稅負的公平,當然也應當考慮地區的差異。
此外,還應該顧及同樣收入在3500元以上者負擔的差異。一個三口之家,如果夫妻雙方都有收入,都是3500元露頭,以此來征稅的話一般會“無感”;而在另外的家庭,夫妻一方有固定收入,可能在5000元以上,而另一方卻下崗待業,還要供養子女上大學,那么以此來征稅就會影響到這個家庭的生活,所以要做到賦稅的公平,還因考慮具體家庭的收入狀況。
之所以產生這樣的聯想,其靈感來源于我們儒家傳統中的“仁政”觀。孟子認為,君王施行仁政,應達到“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蓄妻子,樂歲終身飽,兇年免于死亡”的目標。一個成年男子應該擔負起養家糊口的責任,要贍養父母,要撫養子女,當然還包括操持家務的妻子,這可以說是他為那個時代的人提出的“最低生活保障線”。今天,政府出臺稅收政策或其他相關政策,更應該考慮人們的實際生活。在一些小家庭里,如果夫妻雙方有一方下崗,而另一方的工資也一般,即便沒有衣食之憂,在子女教育、就醫和住房等方面也會遭遇各種困難。對這樣的家庭也以個人收入來收稅,可是連孟子設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線”也無法達到的,當然也就算不得“仁政”了。以家庭為單位綜合征收個稅,也是個稅稅負公平的應有之義。
已經排上議事日程的個稅改革,應該更多地傾聽民眾的意見。個稅起征點提高以后,可能會影響政府的收入,然而讓利于民,不與民爭利也是現代政府倫理的核心。新年伊始,我們希望對于惠及民生的事情能更快地得到解決。(來源: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