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衡減稅、增支和赤字三角關系
積極財政政策包括減稅和增支兩方面手段,但減稅和增支又不可避免地會受到預算的約束。即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可能在同時大規模減稅和增支的情況下去控制財政赤字,保持財政的低風險,這就是所謂的“財政三角困局”問題。
目前國際上也很關注美國特朗普上任后的減稅方案,可以看到,其同樣面臨著在減稅、增支和財政赤字三者關系的困難決策。有人對美國的減稅政策進行過總結,里根、小布什和奧巴馬政府推行減稅,在實現經濟增長的背后卻是以高額的財政赤字或政府債務為代價。現階段國內要求大幅度減稅的呼聲也很高,希望通過減稅在經濟下行期間減輕企業稅負和推動經濟增長。但在國內適度擴大支出規模且赤字規模可能突破警戒線的情況下,減稅的力度顯然不能過大,否則只能收獲不斷增長的財政赤字規模結果。
按照中央明確的“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減稅降費也需要把握好度,并權衡好減稅、增支和赤字的關系。一方面需要通過“放水養魚”來降低企業負擔,追求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和長期的財政收入增長;另一方面也需要審慎處理財政三角關系,畢竟“減稅易提、赤字難補”。根據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赤字率擬按3%安排,與2016年相比保持不變,規模上適度增加了2000億元。同時,還通過壓縮政府支出,尤其是一般性支出來為減稅降費提供空間。可以看到,政府已較好地考慮了財政三角關系,并沒有為增加減稅降費空間而提高赤字率。
充分釋放已有減稅政策紅利
如果不出臺新的減稅措施,如何將企業的負擔降下來?實際上,我們不能一味地將注意力集中在出臺新政策上,應該正視國家已實施的減稅政策作用。國內近年來在以營改增作為減稅主力軍之外,還出臺了包括小微企業增值稅和所得稅優惠政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和創業就業等方面的一系列優惠政策,以及實施取消減免政府性基金、擴大行政事業性收費免征范圍、降低企業社保繳費費率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等降費政策,不斷加大減稅降費的力度。
應看到,2016年的營改增和降費等政策非全年運行,因而其減稅降費效應并未充分釋放。隨著營改增后各行業具體政策的明確,試點企業對增值稅的熟悉和抵扣鏈條的建立,以及行業上下游利益關系的重新調整,2017年的營改增和其他減稅降費政策將會釋放更大的減負紅利。按照2016年營改增等政策所實現的減稅規模,在不增加減稅降費新措施的情況下,顯然2017年將會提供更大的政策紅利,這也是能夠實現萬億減稅降費目標的主要來源。因此,可以充分釋放其政策效應。在認真評估減稅降費政策效果的基礎上,抓好減稅政策的進一步完善并確保政策的落地見效。
以降費為主要抓手,研究出臺新的減稅措施
無論從我國政府收入構成還是企業負擔構成看,收費都是其中的主要組成部分。社會上對于企業稅負問題的爭議,實際上主要問題還是出在收費上。盡管國家在規范清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方面有著較大的進展,但涉企收費仍然是現行企業的痛點所在。因此,在減稅空間受限的情況下,需要抓住企業降成本和降低稅費負擔上的關鍵點,以規范清理收費和降低收費負擔為主要抓手,作為現階段減稅降費的政策增量。目前已經明確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項中央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將商標注冊收費標準降低50%;取消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和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調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政策,授權地方政府自主決定免征、停征或減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地方水庫移民扶持基金。在此基礎上,未來結合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條例的制定,清理規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改革還應繼續。
新的減稅政策需結合經濟社會形勢的發展和整體稅制的改革積極加以研究。國內未來減稅政策的制定和實施,應遵循“宏觀稅費負擔要降、稅收政策設計要準、減稅政策力度要實、政策調整要活”的思路。
在新的減稅措施選擇上,首先可考慮對已有減稅政策進行進一步改革和完善,如2017年出臺的擴大小微企業享受減半征收所得稅優惠的范圍,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到50萬元,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的政策。但從中長期看,以小微企業作為主要對象的稅收政策支持,不應該是基于宏觀經濟形勢的臨時性、反周期政策,或者說短期的減稅政策,而應該實行相對固定的長期性稅收制度安排,確立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長效稅收機制。同時,現行企業所得稅對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和設備,以及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面優惠政策目錄已經快10年未能修訂,這些政策的調整和完善也能夠為企業提高減稅途徑。
其次,可考慮在全局性的稅制改革和結合稅收立法改革來實現。其中,對于增值稅的減稅,如針對營改增后增值稅稅率檔次過多的問題,目前已明確將四檔稅率簡并為三檔。未來還需要結合增值稅的稅率的進一步簡并,小規模納稅人認定標準、起征點、優惠政策的規范和完善等制度改革來實現。
總之,結構性減稅仍是我國需要堅持的方向。對于涉及國家資源環境安全和建設生態文明長遠目標所必要的環境保護稅等增稅政策,當然也不能因為強調減稅和降成本而影響其實施和調控作用發揮。(來源:中國財經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