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是個比較繁瑣的事情,所以很多公司在處理稅務的時候,都會選擇稅務代理公司來完成。稅務代理指代理人接受納稅主體的委托,在法定的代理范圍內依法代其辦理相關稅務事宜的行為。稅務代理人在其權限內,以納稅人(含扣繳義務人)的名義代為辦理納稅申報,申辦、變更、注銷稅務登記證,申請減免稅,設置保管賬簿憑證,進行稅務行政復議和訴訟等納稅事項的服務活動。
(一)代理建賬建制
1.代理建賬建制的范圍:個體、私營業戶可自行建賬,也可以聘請社會中介機構代理建賬、記賬,具體范圍如下:
(1)有固定經營場所的個體、私營經濟業戶;
(2)名為國有或集體實為個體、私營經濟業戶;
(3)個人租賃、承包經營企業。
對于經營規模小、確無建賬能力的業戶,經縣以上稅務機關批準,可暫不建賬或不建置賬簿。
2.代理建賬建制的基本內容:
(1)代建個體工商戶會計制度
①代建個體工商戶復式賬會計制度:代理人為個體工商戶建立復式賬簿,應按個體戶會計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加、減少或合并某些會計科目。
②代建個體工商戶簡易賬會計制度:代為建賬建制除設置簡易會計科目核算外,還要按月編制應稅所得表。
(二)代理記賬:代理人代理記賬,應購領統一格式的賬簿憑證,啟用賬簿時送主管稅務機關審驗蓋章。對各種賬簿、憑證、表格必須保存10年以上,銷毀時須經主管稅務機關審驗和批準。
(三)代理編制會計賬簿: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應由納稅單位的出納人員登記。
(四)代為編制會計報表:設置復式賬的個體工商戶要編報資產負債表、應稅所得表和留存利潤表;設置簡易賬的僅要求編報應稅所得表。
(五)代理納稅審查:代理納稅審查工作的重點是審查應稅所得表所列各項是否符合個體工商戶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