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又來了!國務院剛剛宣布!
01
國務院確定!
這些企業免3個月房租
為減輕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租負擔,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推動對承租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除上半年3個月租金。國有企業尤其是央企和高校、研究院所等企事業單位要帶頭。出租人減免租金的可按規定減免當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并引導國有銀行對減免租金的出租人視需要給予優惠利率質押貸款等支持。非國有房屋減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述各項政策優惠。
國務院常務會議還確定:
1、國家重大項目建設優先安排貧困勞動力務工,擴大以工代賑投資建設領域和實施范圍、將勞務報酬比例由10%提高至15%。
2、將扶貧小額信貸還款期限延長至今年底。
3、積極采取措施促進貧困地區特色產品擴大銷售,增加農民收入。
4、及時將未參加失業保險且收入低于低保標準的農民工等失業人員,納入低保、救助等范圍。對受疫情影響遭遇暫時困難的人員做好臨時救助。
5、進一步將失業保險保障范圍擴大至城鄉所有參保失業人員。其中,將去年1月以來參保不足1年的失業農民工階段性納入保障范圍。
6、將普惠金融在銀行業金融機構分支行綜合績效考核指標中的權重提升至10%以上,鼓勵加大小微信貸投放。
7、將中小銀行撥備覆蓋率監管要求階段性下調20個百分點,釋放更多信貸資源,提高服務小微企業能力。
02
疫情期間免房租涉稅處理
因為疫情原因,我給長期承租我廠房的企業減免了三個月的租金,租金已經提前預收并開票給對方,具體稅務處理:
01
增值稅——不需要視同銷售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價款扣除時間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6號)規定,納稅人出租不動產,租賃合同中約定免租期的,不屬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視同銷售服務。
02
如何開票
(1)延長租賃期或抵下期租金,不退租金,不涉及開紅字發票的問題。
(2)如果退回租金,開紅字發票,跨年也可以按規定開具紅字發票,按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按扣減后的銷項稅額重新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03
房產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121號)規定,對出租房產,租賃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約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間由產權所有人按照房產原值繳納房產稅。
所以實務中,考慮到房產稅的問題(是否屬于財稅〔2010〕121號的情形存在爭議),不建議采用“全免”,象征性收取1元/月,房產稅還是按照從租(1元為基數)繳納。由于屬于特殊時期,特殊時期政府安排和指導的價格、提倡免租金理應不屬于“價格明顯偏低”情形。
04
企業所得稅
國稅函〔2010〕79號第一條規定,根據《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企業提供固定資產、包裝物或者其他有形資產的使用權取得的租金收入,應按交易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協議中規定租賃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據《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的收入與費用配比原則,出租人可對上述已確認的收入,在租賃期內,分期均勻計入相關年度收入。
(1)已“按交易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沖減收入;
(2)按“在租賃期內,分期均勻計入相關年度收入”,則不需要調整免租金前的收入,按照免租金月份+剩余收租金月份,分期均勻計入相關年度收入。
【例】租賃期2019年7月-2021年6月,2年24個月,每個月租金12萬元,免租金2020年1-3月,不考慮其他情況,則:
(1)2019年7月-12月,已經按規定確認每月租金12萬元;
(2)2020年1月-2021年6月,分期均勻計入相關年度收入,每月租金收入按照10萬元(12×15/18)。
03
小微、個體這些錢可以免!減!緩!
為減輕疫情對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的影響,按照國務院部署,多部委陸續出臺一系列扶持政策,哪些錢可以免?哪些錢可以緩?哪些事兒可以簡?清單已列好,供大家參閱~
01
這些錢可以省——減免增值稅
自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省境內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其他地區征收率由3%降至1%。
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收人免征增值稅。
02
這些錢可以省——免征社保費
自2月起,對中小微企業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的三項社保的單位繳費實行免征,免征期限不超過5個月。
個體工商戶按單位參保企業職工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的,參照中小微企業享受減免政策。
03
這些錢可以省——電價降5%
自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的,現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它電價大工業電價的電力用戶電價降5%。
費用減免
鼓勵各地通過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等方式,支持出租方為個體工商戶減免物業租金。
減免個體工商戶疫情期間相關檢驗檢測、認證認可費用。
階段性降低用氣成本。
鼓勵互聯網平臺對個體工商戶降低平臺服務費。
04
這些錢可以省——下調貸款利率
通過公開市場操作逆回購和中期借貸便利(MLF)引導整體利率下行。
支農、支小再貸款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2.5%。
05
這些錢可以緩——緩繳住房公積金
6月30日前,企業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在此期間對職工因受疫情影響未能正常還款的公積金貸款,不作逾期處理。
延期還貸款
對符合條件、流動性遇到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包括個體工商戶貸款本金,給予臨時性延期償還安排,付息可延期到6月30日,并免收罰息。
06
這些錢可以緩——延期收車險保費
對疫情防控相關物流企業的車輛,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無法繳納保費的車輛,適當延期收取車險保費。、
欠費不停供
對存在困難的個體工商戶用電、用氣實行“欠費不停供”。
07
這些錢可以貸——增加信貸
增加再貸款、再貼現額度5000億元,重點用于中小銀行加大對中小微企業信貸支持。
政策性銀行將增加3500億元專項信貸額度,以優惠利率向民營、中小微企業發放。
國有大型銀行上半年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余額同比增速要力爭不低于30%。
引導金融機構增加3000億元低息貸款,定向支持個體工商戶。
6月底前,對地方法人銀行新發放不高于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加50個基點的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允許等額申請再貸款資金。
鼓勵引導全國性商業銀行加大對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力度。
提高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的比例以及首貸率。
08
這些事兒可以緩
個體工商戶以個人身份自愿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居民養老保險的,可在年內按規定自主選擇繳費基數(檔次)和繳費時間。
對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辦理參保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允許其在疫情結束后補辦登記。
個體工商戶可將年報時間延長至2020年年底前。
09
這些事兒可以簡——辦事便利
在方便進入市場方面,便利登記注冊,全程電子化手段。
進一步釋放經營場所資源,依法對個體經營者豁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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