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監督文書
衛生許可證申請書
【 公 共 場 所 】
編號 魯 衛 公 證 字( )第370112- 號
申請單位 (公章)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填 寫 說 明
1、 本申請書由申請者填寫后交歷城區政務服務中心總受理窗口。
2、 填寫時文字要求簡練、清楚,不得有涂改現象,空格處以“無” 字或“-----”填寫。
3、 “申請許可項目”填寫申請生產經營范圍和種類。
4、 申請書及材料均一式二份,用A4紙打印(或復印),外文資料應有中文譯文。
5、 除申請表及檢驗報告原件外,其它資料均應逐頁加蓋申請單位印章。
本申請書中所申報的內容和所附資料應真實、合法,符合國家有關規范、標準和規定。如有不實之處,由申請人負相應法律責任,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 請 單 位 |
|
經 濟 性 質 |
|
|||||||
單 位 負責人 |
|
手機 |
|
法 定 代表人 |
|
手機 |
|
|||
單 位 地 址 |
|
固 話 |
|
|||||||
固定資產(萬元) |
|
使 用 面積(㎡) |
|
職 工 人 數 |
|
應體檢 人 數 |
|
|||
樓層數 |
|
房間數 |
|
床位數 |
|
理發 椅數 |
|
|||
原衛生 許可證號
|
|
|||||||||
申請許可項目:¨賓館 ¨旅店 ¨招待所 公共場所; ¨公共浴室 公共場所; ¨理發店 ¨美容店(醫療美容除外) 公共場所; ¨游泳場(館) 公共場所; ¨商場(店) ¨書店 ¨影劇院 ¨錄像廳(室) ¨舞廳 ¨音樂廳 ¨游藝廳(室) ¨展覽館 ¨博物館 ¨美術館 ¨圖書館 公共場所; ¨候診室¨候車(機、船)室 公共場所
|
||||||||||
所需申報材料: 公 共 場 所 實行告知承諾的公共場所經營者提出申請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1、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申請表; 2、法人主體資格證明材料(工商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及受委托人身份證(委托辦理); 4、公共場所衛生行政許可告知承諾書; 5、公共場所衛生行政許可告知書; 6、圖紙:場所布局平面圖(需標注標明面積、各功能間名稱、清洗、消毒等有關設備位置和衛生防護設施位置; 7、公共場所一年內的主要衛生指標符合衛生標準的檢測報告(由具有資質認定的檢驗機構提供); 8、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9、從業人員名單及健康證; 10、原衛生許可證正、副本(換證單位)。 * 需提供所提供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合格后退回,復印件提交存檔 注:請在所提供資料前的□內打“√” |
||||||||||
衛生設施:
|
||||||||||
受理申請書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人簽名: |
||||||||||
行政審批局意見 |
簽名:
年 月
日
|
|||||||||
現場監督 意 見 |
經辦監督員簽名:
年
月
日
|
|||||||||
審批許可項目:
(公章)
年 月 日 |
發證日期 : 年 月 日 編
號:魯衛公證字( )第370112-- 號 有 效 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